【写在前面】
明天要作 seminar 结果今天却被小笨童拉去看电影,回来后把 paper 再看了一遍,看完后已经四点半了,精神却反而出奇的好,既然睡不着,就写写文章吧﹗
这是我第一次尝试写关于爱情的故事,也许写的不好,就请多多包含指教啦﹗
我最近情绪十分不稳定,每天晚上都有跳楼的衝动,在这种情绪下写的文章,恐怕不会太好,但是不写文章,又怕自己真的跳楼去了。无论如何要把它写完,写完后,一直到五月份,我都会停笔不写其他故事,包括预备重打的旧故事。全力应付课业上的问题了。seminar 完,老板跟我说﹕「你今天表现不错喔﹗讲的很好呀﹗」老板,有你的支持,我一定两年毕业。我一定努力用功,我下礼拜绝对不和魔猪去看MTV ,一定把你交代的paper看完。
还有,可不要以为文中的我真的是我 Lance,我才二十四,不是二十八,也没钱开着太阳钻泡女朋友。更不会用不正当手段骗女人上床。
还是继续努力写完吧﹗希望春假前可以写得完。只要我的情绪够稳定的话。
这次里面有些人说的应该是台语,可是要我用台语来表达,实在是蛮难打的,所以我几乎把所有台语的说法和语法,通通转成类似的国语来表达。但是用国语来表达,语意和口气又恐怕不如台语好。这样吧﹗我老爸和老妈以及长辈们应该都是说台语。其他人则不一定,各位自行判断啦﹗
好啦﹗正文开始了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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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坐在镜臺前,理发师正在我的背后忙碌的吹着我的头发,我望着镜子,却什么也看不见。
今天我要和仪结婚,吹完头发后,就要坐上租来的轿车到阿仪她家,把她娶进门。(看精彩成人小说上《小黄书》:https://xchina.site)
嗯﹗要从哪里开始呢﹖就从介绍我自己开始吧﹗我今年二十八,出生在一座小镇中,这个怕你连看也看不到她一眼,但是我出生在这。
我的老爸是个农家子弟,可是在他十五岁时,我的祖父就到天上去了,所以他在分家产时,分到了一块贫瘠的旱田,只能种地瓜﹑花生等等的杂粮。父亲因此在十五岁那年就出外作学徒,学修理脚踏车,后来又学习修机车。不谈这些,反正他在叁十岁那年把我生了下来,我还有个大叁岁的哥哥。
我爸修理机车到了他五十岁时,家里的地旁边却开出了一条道路,因此我家那块地就涨了十倍以上的地价,父亲又过了一年半才卖出,家里的存款就涨到了八位数字,呵呵﹗
所以在我大二那年,我家就成了有钱人。父亲也不再修理机车了,他现在成天和我哥的儿子玩,偶尔就出外和他的朋友打麻将或是去钓鱼﹔就因为阿仪的爸爸也喜欢钓鱼,所以我才会和阿仪认识,甚至两小时后,就要和她一起拜祖先,向一桌一桌的宾客敬酒。阿仪是我的第叁个女朋友,要说她和前两个女孩最大的差别就是﹕她该结婚了。那我对她的感觉是﹕这女的不错,把她娶回家。
这样说好像没啥罗曼蒂克情调的样子,可是,这是事实,我们两个都该结婚了,我对她感觉不错,她对我也是,好吧﹗这样就结婚了吧﹗所以我们认识叁个月,我就坐在这个椅子上,任那个理发师玩弄我的头发。
这就好像是闹钟响了就要起床一样,我们是年纪到了就要结婚。「这叫做闹钟婚姻。」,我高中死党大鸟明这样说。
大鸟明虽然是我的同学,可是他大我两岁,因为他重考又被留级,两年前他结了婚,新娘是他阿姨介绍的,那天晚上喝酒的时候,大鸟明这样说。
当时我还笑他,现在我可真是心有戚戚焉啊﹗
「你爱我吗﹖」阿仪第一次和我上床后这样问我。
「爱你呀﹗怎么不爱呢﹖难道我刚刚还不够爱你吗﹖要不要再爱一次﹖」我把她抱的更紧些。
「不是说那个啦﹗」阿仪笑着捶我,「我是说你的心里是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啦。」
「当然了﹗我心里只有你啊﹗小仪仪。」我说。
「你以后可不能变心喔﹗」阿仪望着我的眼睛说,她的眼睛里有一种光芒,又好像是一个漩涡,要把我捲下去一样。
「放心啦﹗我一辈子最爱的就是你了﹗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,否则我决不变心。」我这样说着。阿仪很高兴的靠在我肩膀上。
那时候我想到小雪,她也曾这样问我,不过可不是在床上,那时我还很纯洁,没这个胆。我那时说的是﹕「我们谁也不知道未来会如何,但我可以保证的是,我现在心里只有你,我现在最爱的也是你。难道这样还不够吗﹖」
事实证明是还不够,因为后来我们分手了。不过,我现在是二十八岁,可不像二十岁的我那么呆。未来的事我还是弄不清楚,但是,我知道一件事,如果我不对阿仪那样说的话,我要费更大的功夫去哄她。这么简单的事,为啥我二十岁的时候不懂呢﹖二十岁的我真笨呀﹗
小雪是我的第一个女朋友,事实上,如果用我现在的标准来看,我们那时候恐怕只能算朋友,连好朋友都称不上。
为什么这样说呢﹖因为我们都只认识彼此美丽又有礼的那一面,一直到分手的时候,她还没见过我打撞球时那副模样。不过话说回来,阿仪也没看过,因为我两年没打过撞球了,唉﹗可怜的社会人士喔﹗
我和小雪怎么认识的我都忘了,反正就是大学时代那种一对一的活动认识的。为什么要追她呢﹖我想是因为好奇吧﹗我受了六年的和尚教育,大学又是读工学院,真是满脑子对女性的好奇,对爱情的憧憬,所以显得一副猴急像,举止既呆又痤。
初识小雪,并不觉得她很漂亮,套句我朋友的话﹕「女人嘛﹗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个嘴。」
但是很奇怪的,她笑的很好看,每次我看她笑,总有种美妙的感觉,好像在夏天的早晨起床,往天上看去,在淡蓝的天空上掛着一弯浅白的月,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。
「有吗﹖」小雪把杯子放下,微笑起来,「我都不知道。」她说。
「对对对﹗就是这样的笑容。」我好像如获至宝一样,提高了音量「等一下,我拍张照片」
闪光灯亮了起来﹔我到现在还保留着这张相片,阿仪在翻我住的公寓时,找到了我大学时代的相簿。
「这是谁﹖很漂亮喔﹗」她用那种抓到我小辫子的口吻说,就像是妈妈看到偷糖吃的小孩一样。
我看了看,跟她说﹕「那个呀﹗我的初恋情人呀﹗」这下阿仪好像是挖到宝一样,缠着我说我和小雪的事。
结果我不得不跟她谈了一个下午,所以,听我的话,绝对不要跟女人谈爱情故事,她们喜欢听,而且会在日后翻出来找你算帐。
「那我笑起来像什么样子﹖」阿仪问我,我说﹕「像是会把我迷的死死的可爱笑容呀﹗」
阿仪一副失望的表情,她说﹕「我要一个像她那样的形容词啦﹗」
呵﹗真是开玩笑,我是二十八岁的成功房地产销售员,我知道如何说明一间房子的好处和隐藏房子的坏处,可是我已经不是二十岁的我,我不会在半夜写情书,写诗,写我如何的爱一个女人。
我只好用抄袭的,我说﹕「就像一千朵玫瑰同时开放的样子呀﹗」
阿仪笑了,她说﹕「你才不会被一千朵一起开的玫瑰花迷的死死的。你只会被一千张一千圆的钞票迷的死死的。」
我无言以对,难道我现在只喜欢钱吗﹖
我和小雪的故事也很平常,刚开始,我好像日夜不停的灌输自己,「你爱她爱的要命﹗」所以我不和朋友去打撞球,不打篮球,不骑车去兜风,不参加任何联谊,有空就去找她,每天晚上绞尽脑汁写情书,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感觉,她来找我总是已经到了才打电话给我,不管我正在干什么事,一定要我马上去陪她。
不知道她当我是什么,无线电计程车吗﹖不过我那时是挺乐在其中的,和女生约会,牵牵小手,唬烂哄女生笑,亲亲小嘴,好像挺好的,比打司诺客好玩多了。
这是我那时的想法吗﹖忘了,我那时应该没这么低级才对。我应该是很喜欢她吧﹗愿意为她做任何事,只要她叫我去办。真的,我那时候的日记上写着﹕『不论距离的遥远,不管路程的艰难,只要你叫我,我随时都会到。我的爱令我无所畏惧,即使是地狱的最深处,恶魔的力量亦不能叫我畏惧,有你的爱,我将一往无前。』
事后我看看从前的东西,心里总有一些淡淡的忧伤,我们的分手可以说是必然的事,因为我毕竟不是开无线电计程车的,偶尔兼差开开还成,要是天天如此,我可受不了。
「大头呀﹗今天又要去找老婆吗﹖」实验拍档史奴比问我。
「嗯… ﹗没关系啦﹗作完再走还来得及。」我说,那次的实验比较麻烦。史奴比已经帮我扛了好几次实验,这次我实在不好意思。
「那就好﹗」他很高兴的说。我们继续努力的接线路,调示波器。
那天的确我和小雪有约,她中午打电话过来叫我晚上七点到她宿舍找她,可是每次叫史奴比一个人忙到很晚也不好意思。所以… 唉﹗等作完实验已经六点半了,我匆匆忙忙的骑着机车,冒着小雨,骑到她们学校,七点半了。
我打电话叫人,她房间一个人也不在。这时候我开始发挥我惊人的耐力,喝掉了两罐可乐,抽完半包烟,十点半。她小姐回来了,远远的我就看见她,和另一个男孩高高兴兴快快乐乐的牵着手回来。我愣在树丛后,呆了,看着她和那男孩在宿舍门口依依道别,我头也不回的走了。
回学校的路上,雨依然下着,这种天骑机车最危险,雨会把安全帽的安全玻璃弄的矇矇的,我掀开安全玻璃,一下子眼镜又矇矇的。
在二省道上我不知道骑到多快,只知道风刮的脸很痛,还有张开嘴喊的时候一下子灌进很多风。
回到宿舍后,我一个人跑去看MTV ,一直看到天亮,当然本来因为小雪要戒的烟癮也顾不得了,早上回宿舍睡觉的时候我脑袋里只有一句话「我他妈的是个大白痴。」
这件事直到两个月后我们分手时小雪一直不知道,当然了,我也不敢让善良的史奴比知道。
现在想起来,那天晚上大概是我最接近死亡的时候,我没有摔进山沟里完全是侥倖,我一直很感谢上天那天没要了我的命。
这件事对我们的交往有重大的影响,我试图重新挽回我和死党的关系,开始恢复打撞球,打篮球,和朋友抽烟打牌兼唬烂的日子,小雪对我的改变并没有什么反应,她在电话里常说﹕「喔﹗你有事呀﹗那就算了,没关系。」
我非常非常努力的想从她的语气和信件中找出她是否在意我的缺席,结果呢﹖没有,她还是淡淡的一点也没有改变。
两个月后的夏天,我接到她的电话。
「大头,我在火车站,你要不要出来﹗」她还是一贯的口吻,一个人杀到我住的城市来,从不事先通知我。那天是七夕前叁天,礼拜日。
「喔﹗我马上到,你等一下下喔﹗」我应了一声,掛掉电话,骑着车到火车站找她。
她穿了紧身牛仔裤和浅绿色佐单奴T恤,我们在街上漫无目的的乱逛,像从前一样的扯淡,可是我不知怎么,就觉得那天的气氛不太一样。我们在饰品店里买了一对手饰,然后到隔壁的店里喝咖啡,喝咖啡的时候两个人都没有说话,在咖啡店门口她说﹕「再见了﹗」然后甩过头,一个人往火车站的方向走了。
我笑了笑,跨上机车回家打电视游乐器。
那天以后,我就没有再见过她,不再通信,不再半夜抱着电话不放。当然也不再有人亏我「妈的死大头,见色忘友的狗东西。」朋友中有些无聊的傢伙会一直问我﹕「你和你女朋友怎么了﹖」
我烦不胜烦,干脆放话出去﹕「哪个再问我关于那个女人的事,我跟他翻脸。」他们才住口不问。
后来在搬寝室的时候,小雪的信全部都遗失了,我所剩关于她的东西,仅止于那张相片和分手那天买的手,有时候做梦会梦见她,而且她的脸愈来愈模糊。
「如果你那次没有看到那个男的和她在一起,你会不会和她分手﹖」阿仪听完了以后问我。
我想了想,说﹕「会﹗因为我会遇见你。」阿仪又笑了,她说﹕「又骗我﹗说实话啦﹗」
我当然没有跟阿仪说实话,随口唬烂应付过去﹔但是这个问题我自己也想过,如果那天我没有等那叁个小时,如果小雪那天等我半小时,如果那个男的只是小雪拿来气我的… 。我会不会和她分手呢﹖我想会的,为什么我那天不愿意放下史奴比一个人做实验﹖除了不好意思外还有没有其他原因呢﹖还是我对当无线电计程车司机的日子已经厌烦了,只是我自己不知道而已。我想分手的原因不是那个男的,分手的原因是因为距离和厌烦吧﹗但是我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是这样子。
理发师终于完成了他的工作,我戴上眼镜,站了起来,老哥在门外等我。「嘿嘿﹗我老弟还挺帅的嘛﹗」
我们坐进他的车,我点起烟来,老哥说﹕「烟灰往外弹呀﹗等下被你大嫂抓到,我又要被念。」
「好啦﹗」我说,「惊某大丈夫嘛﹗」
老哥干笑了几声,问我﹕「老爸昨天有没有跟你说什么雨伞的事﹖」
「有呀﹗」我答,「怎么,你要结婚前一天,他也找你谈雨伞。」
「对呀﹗」老哥笑着说,「以后我儿子结婚,我也要跟他说雨伞,这样我们家的男人都知道雨伞的故事。」
昨天晚上,一堆亲戚朋友聚在我家,谈话主题不外是阿仪她家是个怎样的家庭,阿仪长得怎样,问我几时生小孩,心情如何之类。我妈很高兴的拿出我和阿仪拍的结婚照,谈阿仪她家经济状况,带人参观我们的新房,老爸则是坐在一边,为他的穿针引线成功得意的笑着。
「我们家祥仔啊﹗找老婆找好久都没找到,我帮他介绍,一次就成功。」老爸说,大哥的小孩坐在他的膝盖上吃着糖,亲戚们当然是一阵諛词。
亲戚散去之后,老爸杀到我房里来,那时我正躺在新买的双人床上,看着满房间的字和到处乱贴的红纸。老爸坐到床边,说﹕「你明天要结婚了,结婚以后就是担一个责任,不要给老婆孩子担心你。」
我坐了起来,说﹕「我知道啦﹗我不会给阿仪担心的啦﹗」说实在话,要结婚了,我是惶恐比喜悦多﹔忙碌比甜蜜多。结一个婚,我和阿仪忙得快成白痴了,又是结婚照,又是买傢具,又是送喜饼,又是这又是那的。我老哥每次听我抱怨的时候就说﹕「想想你们结婚后可以去澳洲玩半个月吧﹗保证你回来后会觉得结婚真爽」
老爸接着就开始他的雨伞婚姻哲学,他说﹕「醃某就像雨伞一样,作人家耶醃婿就是伞面,作某就是伞骨。」他等我点了头之后继续说,「一支雨伞哪是没有伞面遮不住雨,哪是没有伞骨就怕卖开。这你听无某﹖」
「我知啦﹗爸﹗」我说,老爸点点头又说﹕「啊婴仔就是哩伞耶喀避雨耶,你醃仔某哪是无合作,婴仔就可怜罗。哪是雨伞有孔,婴仔就是补孔耶,所以呀﹗你结婚以后,先生仔,袂作什么带志先想想你某尬仔,啊尼婚姻就耶和谐,嘛卖离婚。」
注﹕看有没有呀﹗我翻译一下这句话,「小孩就是在伞下避雨的,你们夫妇要是不合作,小孩就可怜罗﹗要是雨伞破洞,小孩就是补洞的,所以呀﹗你们结婚以后,先生小孩,要作什么事之前先想想老婆小孩,这样婚姻就会和谐,也不会离婚。」
接下来老爸又说些男主外女主内的事,什么家里的事一切要听阿仪吩咐,可是金钱的的事,可不能给阿仪全权作主,事业的事也是一样。谈完之后,父亲说﹕「明天还有的忙,早点睡。」
我躺在床上,想着父亲的话,想没多久就不想了,结婚嘛﹗当我把戒指戴上阿仪的手指的时候,我就是下决心把我们的命运绑在一起。可是,我想的是,我他妈的到底爱不爱阿仪,还是单纯奉父母之命,把一个女孩娶进门,然后用责任把我和阿仪拴在一起,这样的话对阿仪公平不公平。我不想深思,这个问题等婚后再说,明天还要忙。
那么阿仪呢﹖她怎么想﹖我们认识只有叁个月,互相打量对方条件的时间比谈情说爱的时间还多,虽然我觉得我是爱她的,她是爱我的,但是我们的感情完全没有受过任何考验,完全没有时间成长,这可靠吗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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